- 註冊時間
- 2007-1-20
- 精華
- 在線時間
- 小時
- 米币
-
- 最後登錄
- 1970-1-1
累計簽到:391 天 連續簽到:1 天
|
在唐朝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:有个商人从外面做生意回家,发现自己的妻子被奸盗杀死,肢体都在,却不见头。他急忙告诉妻子娘家的人。娘家怀疑是商人所为,拉着他一同见官。在狱吏的严刑拷打下,他无法说清问题,又受不了拷打的痛苦,就被迫承认妻子是自己杀死的。这样,案子就算认定了。
1 ~, U3 D# I( ], J
! w8 w7 B# v0 b3 P: b- x 负责处理这个案子的人从事,对此案深表怀疑,不肯轻易作出最后判决,并对其上司说:"人死不可复生,万一有冤枉追悔也来不及了。这个案子必请缓一缓,把案情彻底查清后再作处理。况且从情理上来讲,作丈夫的没有任何杀人动机,怎么会忍心杀死自己的妻子呢?就是有什么仇怨要害死她,也必定会想出个逃脱的计谋,或者推托病死,或者借口暴亡,而不会把尸体留着,把头 丢掉。这个道理是很清楚的。"上司觉得从事言之有理,就同意他进行复查。) a4 x) Z1 X# `( N! c
5 M! W9 u7 I7 D$ V. z 于是,从事对最近死人及安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,对办理丧事约有关差人一一盘问。其申一人说:"我在给一个富豪人家办丧事,说是死了一个奶妈。抬棺材时觉得很轻,就像里面没有装死人一样。那棺材就埋在附近。"从事立即派人把坟挖开,果然只找到一个女人的头。将这颗头配上那具尸体,让商人来验认,他说:"这不是我的妻子。"于是就把那富豪捉来审问。原来是他杀死了一个奶妈,把奶妈的头装在棺材里埋了,而把尸体冒充商人的妻子放在商人家中,却将商人的妻子养在自己的私房里。至此案情大白,富豪被判处死刑。3 m1 T! a) Q) I/ P/ d# t$ a2 _
' s$ E( J) Q8 f. x2 G/ W
冤情是怎样被翻案的?! a; K. \( c6 r' v X
' |/ c* `; G, \* d4 L答案:! \/ i/ r: v) r4 H% \
+ d3 X$ P$ S& t: i0 ^8 e# x# I |
|